Thursday, April 24, 2008
卡瓦格博的历练(十)
最初一段路是继续俯视着几百米下的大江,沿着巨大的山体蜿蜒向上,而后就进入了原始森林,在密如蛛网的松萝笼罩下费劲攀升。下午2点左右到达这一天的最高 点达古拉垭口。本来还在担心这个4200米的地方也许会像多克拉那样白雪皑皑,所幸几天来阳光的眷顾让这个垭口温柔不少。过了达古拉,感到空气湿润很多, 顿时神清气爽,健步如飞的下山。感觉有几段路和江浙一带的山路相差无几,但山体更加巨大雄浑,山谷更加空旷苍寥。
临近黄昏,众人将强弩之末的最后一丝体力消耗在爬升2百米的过程中,最后终于开始下到江边。那段下降的碎石路迹在某位前人攻略中被形容为最危险的几近垂直 路段,所谓“后面的人几乎走在前人的头顶,小碎石松散易滑,一不小心就会game over。”后来一飞向我说笑到:这路比江浙的山路好走多了,也许这位前辈在攻略中太多的用了game over,导致我们相信这就和满大街吆喝的“暴虐”,“超虐”,“身在地狱心在天堂”等户外切口是一个意思。
下到江边,穿过索桥就来到当晚的扎营地俄扎拉,那里有一座应该是寺庙的建筑,却无人修行,所以我们还是要在灿烂的星空下搭帐篷,好让我重温下康德老先生的 教诲。说实话无论是这位老先生如时钟般精确的生活方式还是他写的书我都没法认为是有趣的,既然自己内心找寻不到什么最高道德标准,没法子只能去呆呆的仰望 星空。
以下我想谈到徒步的“有趣”。其实每次行走都应该是有趣的,有趣是行走的理由,即便我一手馍一手肉肠在荒山里四处瞎撞,只要能保证不挂掉这种“有趣”就不 会消失,所以我能记住自己走过的每一条有趣的路线。对于人为设计“有趣”的标准,从上到下一身Gore-tex一手GPS一手地图走路不看脚下只看两手的 路线,几乎想不起来自己曾经这么走过。
仍旧用小波的那句话:“我以为有趣像一个历史阶段,正在被超越。”在我所接触的户外人群中,AA制被超越了,变成类似头名状的会员费;朴素登山被超越了, 变成烧装备烧土鸡;自主登山被超越了,变成满世界找GPS点;行走的乐趣被超越之后,我们只想尽快把城里那套饕餮仪式放在山里重演一次。马尔库塞在《单向 度人》中表达过同样的想法,他的结论是被超越之后的结果会淹没在物欲中。
什么是物欲呢?照我一位在北美徒步的哥们说法:“拿学位,赚钱,买车,买房,买名牌,拿更高的学位,赚更多钱,换跑车,买第2栋房 …循环往复,一直到老。在我看来,为了房子车子名牌大衣烧掉生命,比“Into the wild”中那个Christopher烧掉护照疯狂多了。这些东西跟生命有什么关系?这些东西是你用钱买来的。钱是用你的时候换来的。时间是你的生命。 好比你明明可以坐地铁上班,或者搞辆小车。但是你的同事和邻居都有好车,所以你也偏要买一辆跑车,于是工作3年积下钱买回来,你就是用3年 x 每天8小时的生命换了这辆跑车。这就是消费,这就是物欲,这就是小资们嘴上无限鄙视但是每天都在重复的行为。Tell me it’s not crazy.”
为了少花点时间白白烧掉生命,我选择了徒步作为自己的业余爱好。但我不会像那个可怜的李卫公,千方百计费尽心思逃出那座小孩屎建起来的洛阳,然后屁颠屁颠 跑进同样小孩屎建起来的长安。享受行走的乐趣,无牵无挂最好,一手馍一手肉肠足矣。当然如果有人说自己就因为从上到下一身Gore-tex一手GPS一手 地图获得了走路的乐趣,请接受我深深的羡慕和祝福。
临近黄昏,众人将强弩之末的最后一丝体力消耗在爬升2百米的过程中,最后终于开始下到江边。那段下降的碎石路迹在某位前人攻略中被形容为最危险的几近垂直 路段,所谓“后面的人几乎走在前人的头顶,小碎石松散易滑,一不小心就会game over。”后来一飞向我说笑到:这路比江浙的山路好走多了,也许这位前辈在攻略中太多的用了game over,导致我们相信这就和满大街吆喝的“暴虐”,“超虐”,“身在地狱心在天堂”等户外切口是一个意思。
下到江边,穿过索桥就来到当晚的扎营地俄扎拉,那里有一座应该是寺庙的建筑,却无人修行,所以我们还是要在灿烂的星空下搭帐篷,好让我重温下康德老先生的 教诲。说实话无论是这位老先生如时钟般精确的生活方式还是他写的书我都没法认为是有趣的,既然自己内心找寻不到什么最高道德标准,没法子只能去呆呆的仰望 星空。
以下我想谈到徒步的“有趣”。其实每次行走都应该是有趣的,有趣是行走的理由,即便我一手馍一手肉肠在荒山里四处瞎撞,只要能保证不挂掉这种“有趣”就不 会消失,所以我能记住自己走过的每一条有趣的路线。对于人为设计“有趣”的标准,从上到下一身Gore-tex一手GPS一手地图走路不看脚下只看两手的 路线,几乎想不起来自己曾经这么走过。
仍旧用小波的那句话:“我以为有趣像一个历史阶段,正在被超越。”在我所接触的户外人群中,AA制被超越了,变成类似头名状的会员费;朴素登山被超越了, 变成烧装备烧土鸡;自主登山被超越了,变成满世界找GPS点;行走的乐趣被超越之后,我们只想尽快把城里那套饕餮仪式放在山里重演一次。马尔库塞在《单向 度人》中表达过同样的想法,他的结论是被超越之后的结果会淹没在物欲中。
什么是物欲呢?照我一位在北美徒步的哥们说法:“拿学位,赚钱,买车,买房,买名牌,拿更高的学位,赚更多钱,换跑车,买第2栋房 …循环往复,一直到老。在我看来,为了房子车子名牌大衣烧掉生命,比“Into the wild”中那个Christopher烧掉护照疯狂多了。这些东西跟生命有什么关系?这些东西是你用钱买来的。钱是用你的时候换来的。时间是你的生命。 好比你明明可以坐地铁上班,或者搞辆小车。但是你的同事和邻居都有好车,所以你也偏要买一辆跑车,于是工作3年积下钱买回来,你就是用3年 x 每天8小时的生命换了这辆跑车。这就是消费,这就是物欲,这就是小资们嘴上无限鄙视但是每天都在重复的行为。Tell me it’s not crazy.”
为了少花点时间白白烧掉生命,我选择了徒步作为自己的业余爱好。但我不会像那个可怜的李卫公,千方百计费尽心思逃出那座小孩屎建起来的洛阳,然后屁颠屁颠 跑进同样小孩屎建起来的长安。享受行走的乐趣,无牵无挂最好,一手馍一手肉肠足矣。当然如果有人说自己就因为从上到下一身Gore-tex一手GPS一手 地图获得了走路的乐趣,请接受我深深的羡慕和祝福。
